全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建立详实完备信息库

05.06.2016  20:18

  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为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面摸清全省留守儿童底数,今年4月至7月,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本次摸底排查对象为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半年以上)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在汇总农村留守儿童相关数据时,将按照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三个年龄阶段划分。

  排查主要内容为:农村留守儿童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证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和村(居)民委员会联系人等。

  据悉,此次排查工作以县(市)、区为基础,县级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同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协助配合。县级民政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摸底排查并及时接收汇总摸底排查信息,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作者:闫一菲)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