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场会议
本网讯 4月26日,我省在哈尔滨市方正县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场会议。与会人员参观了方正县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建国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安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方正县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副省长吕维峰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明确要求,今年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个有净资产且经营性资产较大的村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同时,全省全面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到2019年年底,全省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村级全面组建集体经济组织,让资产变资本、农民变股民,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改革的受益者。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环节和重点任务。全省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坚决做到“实、细、准、全”。各县(市、区)要在吃透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科学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做好坚持群众路线。要注重激发基层和群众的创造性,按照“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的原则开展成员身份确认,做好劳龄登记。
会议指出,各地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定位,发挥好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要引导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自身资产、资源、区位和其它条件,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发展路径和经营方式,通过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村服务业、观光旅游、设施农业、加工业、工商业、物业经济等,加快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群众在改革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坚决禁止和避免“一股了之,吃光分净”。
会议要求,要全面强化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要强化组织保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把手要亲历亲为抓改革”的要求,全面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全面负责、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农业、财政、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农业部门设立办公室,涉及改革的乡(镇)、村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要紧紧依靠群众。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面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改革成果要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要注重宣传培训,农业和各有关部门要抓好政策宣传,解读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让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县、乡、村三级要确定1名发言人,统一口径负责政策宣传解读。各市(地)、县(市、区)要根据改革不同阶段任务,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切实培养一批懂政策、会操作、有作为的产权制度改革行家里手,为推进改革提供人才保障。要确保农村稳定,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一定要把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与维持农村社会稳定作为底线,对改革中可能遇到的不稳定因素,要制定预案,做好预防,及时疏导;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研究化解,及时请示汇报,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要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搞好对新组建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对日常财务收支、债权债务、预决算和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要严肃工作纪律。
方正县、平房区平乐股份经济合作社、德善乡安乐村做了典型发言。
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地)政府(行署)分管农村工作副市长(副专员);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农村工作副县(市、区)长;省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负责同志及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近200人参会。
副省长吕维峰、副秘书长田恃伟在建国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场
省农委主任王金会在建国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场听取工作人员讲解
展示板宣传
德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赵林接受记者采访 清产核资帐本
方正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方正县委书记董文琴做典型发言 方正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解答问题
会场现场
会议现场
会场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