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主体数量达到近7万户
省工商局通过建立考核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完善政策措施、破解融资难题、立足工作创新五项措施,为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截至10月28日,全省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6万户,总数达到6. 9万户,其中,农民合作社联社总数达到94户。
建立考核机制。从省工商局到市地、县(区)工商局都建立了目标考核机制,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构建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有力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实地指导检查,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大培训力度。省工商局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登记注册人员业务水平。各市、地工商局都设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专用窗口“绿色通道”,制定了登记注册示范文本,优化登记流程。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现场指导服务的方式,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咨询、解答、受理一站式办公。
完善政策措施。为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于2013年初制定了《黑龙江省农民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为具备一定规模,且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或提供相同的服务,取得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进行联合与合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营造宽松政策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已登记农民合作社联社73户,总数达到94户。同时,还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告示板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多层次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农民提高办社积极性,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为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氛围。
破解融资难题。针对农业生产资金需求逐年增加,农民贷款难问题突出的实际,省工商局通过深入调研论证,确定了变信用担保为抵押担保,以现有大型农机具或将有的种植农产品进行动产抵押登记贷款的解题思路,创新推出农民贷款动产抵押登记模式,把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对象拓展至农业生产经营者。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近100件,贷款14亿元。
立足工作创新。2013年初,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提出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发展的要求,省工商局在国家尚未出台对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和家庭农场登记管理方面的法规的形势下,创新发展,结合职能,探索方式,鼓励经营者申请办理以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为组织形式的家庭农场,支持服务家庭农场扩大组织规模和生产经营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