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城出台新政支持农民创业
01.11.2016 08:33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记者近日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市出台《关于支持农民创业的实施意见》,至2017年年底前,全市将创建支持农民创业社会新型服务平台30家,全面创建市、区县(市)两级农民创业服务中心和农民创业信息服务平台,着力推动农民创业园区和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工作站)建设,建立农民创业实训基地30个,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5个,完成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1万人、推动农民创业2万人、带动就业20万人。
据悉,对农民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同等享受相应政策支持。对农民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扶持范围,并进一步优化申请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联网查验机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农民,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对农民创办的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提供200万元以内、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照基准利率的50%提供贴息。对农民在贫困地区创办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记者刘艳)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01.11.2016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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