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追授侯铁男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授侯铁男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侯铁男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生前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2017年2月24日上午,侯铁男同志在研究执行工作时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决定中说,侯铁男同志参加法院工作32年来,始终坚持以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带头人,侯铁男同志始终把执法办案工作放在首位,忠诚履职、率先垂范,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带领全省法院执行干警攻坚克难、埋头苦干,取得突出成绩。他牢记党的宗旨,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加强执行纪律整顿,大力规范执行行为,全省法院执行信访案件逐年下降。他敢于担当、锐意改革,组织制定出台多项解决执行难问题规范性文件,建立以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稳步推进执行警务保障改革,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接试点工作,建成功能完备的“龙江网上执行局”,实现全国银行存款在线查控,改革经验在全国法院获得推广。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展现了一名党员干部和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
决定指出,侯铁男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和国家无比忠诚,对人民司法事业无限热爱,其先进事迹朴实感人,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特征和强大感召力,是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邹碧华式的好党员、好干部、好法官。
决定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迅速开展向侯铁男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忠诚使命、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学习他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信仰法治、公正司法的职业品质,学习他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拼搏精神。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以侯铁男同志为榜样,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