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门槛降了,职业规范不能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决定,对原劳动保障部2000年发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予以废止。据悉,《规定》明确了90种职业须持证上岗,废止该《规定》也意味着这些职业未来将不再有就业准入。(11月15日《人民日报》)
根据《规定》,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以及办事人员等4类共90个职业须持证上岗。在笔者看来,这一政策的废止,有利于降低就业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潜力和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值得点赞。
客观而言,《规定》自颁布以来,在推动职业教育培训,提高职业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确实给想就业、创业的人们设置了较高的门槛。比如,像车工、铣工、眼镜验光员等工种,本就是偏重于技术和经验的职业,纯理论学习其实是可有可无的。而设置了就业准入之后,这就要求他们必须考取相应的资格证。这就好比,让一向舞刀弄枪的武夫端坐着念书写字,着实难为人。更何况,有些资格证的考试需要运用网络技术,进行上机操作。这对文化程度不高、年龄较大的就业者来说,不啻于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这样一来,很多经验丰富、技术娴熟的人才,由于无法获得职业准入,便可能被关在就业大门之外。
如今,这一《规定》的废止,便给这样的人才发了一张通行证。不过,在降低了准入门槛的同时,也应该考虑保障行业的安全和规范。没有了资格证作为判断,这就需要用人单位进行更加谨慎、细致的考察,以确保其招收的员工具备上岗资格。同时,也要防止部分人借机钻空子,尤其是家政服务等行业。近日,《长沙晚报》报道了长沙家政市场存在一些良莠不齐的现象。家政人员往往需要进入企业办公场所、私人家庭空间进行服务,这就涉及客户的隐私与安全。没有了职业准入,就要严格监督,防止行业发展失范,破坏正常的行业秩序。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对于创业项目的审批也应把握住合理的度。一方面,本着降低市场门槛的原则给大众创业以机会;另一方面,还要确保其具备进入该行业的能力。因此,在《规定》废止之际,相关政策和条例还应该尽快配套出台,以确保在降低准入门槛之后,依旧保持行业的安全与规范。
编辑:陈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