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凌轩同志全票当选鸡西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08.08.2018  11:03
  8月7日,在鸡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刘凌轩同志全票当选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7月21日,省委常委会议决定,提名原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一处处长刘凌轩同志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选人。8月2日,刘凌轩同志到鸡西赴任。8月3日,鸡西市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刘凌轩同志任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刘凌轩同志任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决定代理检察长。   会上,刘凌轩同志做了供职报告,并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