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龙江经济转型升级 “营改增”我省企业减税52亿元

03.02.2017  10:42

  2016年,全省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31万户,占我省全部增值税纳税人总数的30%,“营改增”实施以来共为我省企业减税52亿元,与原营业税计算相比,试点纳税人整体减税21亿元,下游企业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与试点前相比,累计新增抵扣税额31亿元,有效降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支持了龙江经济的转型升级。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消除重复征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记者从哈尔滨银行了解到,自实施“营改增”以来到2016年12月末,该行累计减税上亿元,增值税总体税负较营业税时下降5%。黑龙江金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作为新增“营改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虽然餐饮行业税率由原来的5%上升为6%,但与此同时,企业水、电、燃料、食材、食具,甚至装修费用都可以作为进项抵扣,总税负较“营改增”前明显下降。2016年5月至12月份,该企业实际经营额为804万元,需缴纳增值税38万元,相对原营业税减少了4.4万元。该企业财务经理宋增明说:“入冬以来,我们迎来了大批游客,之前我们还很纠结,现在把税负账算明白了,交税没有增加,我们可以长舒一口气了。

  “营改增”期间,我省国税部门采取“营改增”导税分流、设立绿色服务通道、开辟专门服务场所、增设服务窗口等措施,积极服务“营改增”纳税人。为方便纳税人错峰办税,国税部门印发《纳税人错峰办税计划表》,建立办税服务厅流量实时查询、高峰低谷时段分析推送制度,确保纳税人“问题有人答、事项有人办、疑难有人解”。全系统共设置334个“营改增”申报专用窗口及绿色通道,新建应急办税场所607个,设立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55个,增加办税服务厅一线窗口人数660人。截至目前,全省国税部门共有211个“营改增”教育服务队,承担宣传咨询、信息采集录入、导税、现场查验办税资料预审等工作任务,6987名志愿者随时待命服务“营改增”纳税人。

  为给“营改增”纳税人提供便捷的办税环境,2016年12月1日开始,国税部门的4大类16项常规业务实行全省通办;2017年1月1日开始,“一区、一市、一县”(哈尔滨南岗区国税局、佳木斯市国税局、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国税局)的“营改增”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申请领购发票”按钮,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合格后,将通过物流把发票邮寄到纳税人手中,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在家领购发票。全省各级国税部门还在办税服务厅增设现场咨询、导税和预审人员,主动问询,主动辅导,确保营改增纳税人在窗口办税时一次性办理完毕,存在问题当场更正,纳税人无需跑腿,等待时间大为缩短。同时,设置“营改增”纳税人业务咨询服务微信群和电话回访坐席,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次数。(作者: 高若铭 马云霄)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