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在哈落地 近2万企业享红利
4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包括简并 1项增值税税率、新增 4 项所得税减税政策和 6 项税收政策执行到期后今年继续延续执行的 “1+4+6” 共计六项减税政策,惠及对象涵盖企业纳税人和个体纳税人。26 日,哈市国税、地税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本月起,六项减税政策在哈市正式落地实施,预计今年,哈尔滨市将有1.9万余户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分享税收政策红利16亿元。
网络配图1.6 万户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中,扩大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将享受 20% 优惠税率减半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 30 万元提高至 50 万元。据预计仅 2017 年,就将有 1.6 万户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税 1.4 亿元。
农产品销售企业税率降至 11%
此次推出的 6 项减税政策做到了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三大类税种的全覆盖,6 项政策不仅有对前期改革政策的更新完善,也有新增的重要改革措施,是税收优惠的组合发力,优惠力度空前。取消了 13% 的税率,改革后形成 17%、11%、6% 三档税率结构。原适用 13% 增值税税率的农产品、自来水、天然气等货物销售企业,简并税率后统一按照 11% 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据预计仅 2017 年,就将有 3400 余户企业减免增值税 12.8 亿元。
购商业健康险将享所得税税收优惠
自本月起,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对其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可以按照 2400 元 / 年(200 元 / 月)的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据测算哈尔滨市可享该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人群在 120 万人左右。该税优健康险自去年年初在哈市推广以来已有 1618 人参保并享受到了个人所税优惠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