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意见推进科技强省建设
■到2020年,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
■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达1300家
■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30个科技领军人才200人
■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1500家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50家
15日,在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大会上,《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下发。《意见》提出,到2020年,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科技投入不断增加,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7件。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达到1300家。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30个、科技领军人才200人。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制约黑龙江省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0家,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50家。全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为实现科技强省建设目标,《意见》提出了25项政策措施,着力构建产业技术支撑、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区域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支撑等五个体系,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现代化新龙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提升产业技术支撑能力。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围绕产业链谋划部署创新链,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积极扶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尽快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数字龙江”建设,不断提升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规划布局和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需求,编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发挥导向作用。以科技创新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找准重点产业跨越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启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军民融合科技协同创新,支持军用技术民用化的二次孵化转移,支持民用技术更好地服务军工产品制造和国防建设。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深化对外科技创新合作交流。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激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力,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提升创新效率。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高校提高创新能力,激发科研院所创新活力,激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强省市联动、政企联动、中央企业和地方联动,整合创新资源、创新组织模式、集成各方优势,协同推进建设一批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与成果吸纳能力,畅通研究开发、中间试验、成果转化的渠道,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孵化载体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金融深度融合。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到2020年,全省新注册科技型企业10000家。
推动区域创新发展。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优化配置区域科技创新资源,构建各具特色、运转高效、联动发展的区域创新格局。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发挥开发区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县域科技创新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需求,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县域转移转化,支持县域发展特色产业和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
夯实科技人力人才基础。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人才培养与引进、评价与激励、服务与保障的管理机制,创造拴心留人的条件,让科技人才安心、安身、安业,集聚更多科技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分类评价标准,加快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加强科技人力人才培养,积极为青年科技人才搭建干事创业平台。用好留住科技人才,大力引进激励科技人才。(见习记者孙铭阳 记者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