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文件加强人才集体户口管理

19.03.2016  23:11

  为进一步做好山东省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提升人才公共服务水平,近日,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出台《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15〕183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山东省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山东省人社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各级人社部门不得因取消收费等原因而停止相关服务,要将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作为重要的公共服务内容,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和服务场所建设,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严密人才集体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来源: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