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创好政策出台 省属高校可年薪制与协议工资
原标题:黑龙江省双创好政策出台 省属高校可采取年薪制与协议工资
生活报11月13日讯 关注双创,我省又有一批利好政策出台了。12日,生活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
按绩效补助孵化器 建“哈大齐”示范区
制定支持我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建设平台型众创空间的政策措施。发挥哈尔滨科技创新城作用,鼓励现有孵化器完善功能,积极引入国内专业孵化机构合作或独立创办专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根据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综合服务绩效和软硬件设施成本给予补助。
支持哈尔滨新区、哈尔滨工业大学“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和经验推广。推进哈尔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争取建设“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明确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主创新的示范重点,争取建设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建基金发贷款帮融资
指导大型银行完善信贷业务授权机制,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赋予县支行合理的信贷业务权限,结合实际,将一定额度的低信用风险信贷业务审批权逐步下沉至县支行。推动地方性法人银行继续向小微企业集中区域增设小微支行、社区支行。鼓励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研发适合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产品。
支持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险服务。将银税互动受惠群体由纳税信用A级拓展至B 级。对纳税守信、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研发信用贷款类产品,给予优惠信贷支持。
发挥省科技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作用,与市(地)政府(行署)、社会资本合作建立创业投资等覆盖科技型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各类子基金。
缩短外籍人才办证时限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可简化程序
加强省属高校绩效工资管理,改革高校内部薪酬分配制度,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推进省科学院、省农科院、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等4家单位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试点,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落实自主权,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出台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办法。
高校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制定教师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办法和离岗创业办法。实施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省级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等项目,为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对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人才申办签证、居留许可、永久居留身份证等出入境证件一律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办证时限。
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按规定可简化程序,采取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引进特定范围内高层次人才,可不受编制结构、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自主设置特设岗位,办理聘用手续。出台《黑龙江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在不改变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前提下,汇集各类优秀人才参与我省经济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