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和规范建设实施方案》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近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和规范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脱钩工作目标是:理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使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更加明晰,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规范,服务领域更加宽泛,法人地位更加突出,生机活力更加焕发,优势作用更加显著。
《实施方案》指出,脱钩工作应遵循五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试点先行、分步推进;二是坚持同步实施、协调一致;三是坚持逐步扩大、稳妥把握;四是坚持突出党建、综合监管;五是坚持培育扶持、引导发展。
《实施方案》确定了脱钩主体和范围是: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是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五分离、五规范”,即“全面实现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全面实现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全面实现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全面实现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全面实现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为保证全省《实施方案》落到实处,成立由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联组成的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将本着“难易结合、重点与普通相结合”等原则,首批选取80个左右有代表性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脱钩试点。利用三年的时间做好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
为配合脱钩工作,加强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支持、服务和指导,国家部委将有10个配套政策出台;我省相关部门也将出台与之相配套的政策,予以支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脱钩不是根本目的,发展才是终极目标。脱钩是为了规范发展,消除一些行业协会商会“靠政府、吃企业”的乱象,优化龙江发展环境。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部门将通力协作,积极稳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使我省行业协会商会在脱钩中经受考验,在脱钩中得到规范,在脱钩中实现成长。(采编:谢晓丹)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