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

12.08.2016  15:36

  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政府了解到,黑龙江省近日制定出台《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前,压减炼钢产能610万吨,全省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取得实质进展,行业销售利润率、资产回报率明显提高,人员安置、企业相关债务、社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产品质量和高强钢筋、特殊钢、无缝钢管等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区域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

  据悉,此次助力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主要任务包括七大方面,一是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不备案新增钢铁产能项目,不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已享受奖补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不用于钢铁产能置换。二是加大落后产能的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到2020年底前,不符合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的钢铁产能全部退出。三是引导企业主动退出过剩产能、低效产能,鼓励钢铁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调整企业发展战略,主动压减产能。四是做好职工安置,鼓励企业依靠现有的场地、设施、技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经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内部退养;对离开原企业的职工,了解就业需求,加强职业培训,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供托底帮扶。五是妥善处理钢铁企业债务,加强金融对接服务,支持银行加快处置不良资产进度及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六是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支持优势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鼓励钢铁企业加强与下游用钢行业合作,提高特殊钢等产品的省内市场份额。七是建立市场化调节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坚决制止偷税漏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营造钢铁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