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费改草案出炉 人身险将全面步入市场化
本月初,保险公司已经将分红险费改征求意见反馈给保监会,分红险费改最快年底前将正式落地。作为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第三步,分红险费改将有力推动寿险发展,优化产品结构,利用费率杠杆调控保险供需关系,提高保险交易的效率性。
□要点
放开预定利率
保监会近日在行业内部下发了《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
记者获得的征求意见稿内容显示,分红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思路仍然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即放开前端,取消不超过2.5%的最低保证利率限制,将产品定价权交还保险公司,即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其中,分红险的预定利率不高于3.5%的,按有关规定报送保监会备案;预定利率高于3.5%的,则按有关规定报送保监会审批。
在收费上限方面,根据征求意见稿,个人分红型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比例,分期和趸交分别为15%和5%,而现行规定则是18%和10%;团体分红型年金保险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比例,分期和趸交分别为10%和5%,而此前相关文件的规定则是12%和8%。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新开发分红保险产品时,应根据公司历史投资回报率经验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期,按照审慎原则确定各档红利演示水平。
据悉,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于6月1日进行反馈,提供新规下产品现金价值较现行规定提高的水平等。
□背景
人身险费率市场化
所谓分红险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在中国保监会目前的统计中,分红寿险、分红养老险、分红两全险及其他有分红功能的险种都被列入分红险范围。
为了推动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保监会制定了传统险、万能险与分红险三步走的改革方向,目前传统险、万能险的费改新政都已落地实施。而人身险行业占比最重的分红险,也将于年底前启动。
2013年8月,保监会发布《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放开人身险预定利率,将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已经持续了14年的2.5%的预定利率上限就此终结。
数据显示,新政实施后,2013年全年,人身险业务企稳回升,保费收入1.1万亿元,同比增长8.4%,比2012年提高3.9个百分点。而在人身险中,普通型人身险新单保费同比增长达到520%,增速创13年来新高。
前所未有的创新迫使市场开始期待更大的“红利”。2014年,人身保险业利润总额达1125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增长126.3%,实现连续两年大幅上涨,结束了2011年和2012年连续下滑的局面。2014年,70家人身险公司中,有45家实现盈利,较2013年增加16家。
今年初,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2015年将正式启动万能险费率改革,随后着手分红险费率改革,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面实现人身险费率市场化。
□市场
分红险告别一险独大
事实上,随着保障型保险产品的日渐壮大,保险产品格局正在发生变化。根据保监会通报一季度保险行业数据显示,分红险“一家独大”的格局正在打破。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数据显示,保险行业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其中,寿险公司普通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3082.9亿元,同比增长48.1%,占寿险公司全部业务的48.8%,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分红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523.6亿元,同比增长1%,占寿险公司全部业务的39.9%,同比下降8.65个百分点。
对此,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副主任王蔚曾表示,随着人身保险产品费率市场化的推进,普通型寿险业务占比不断回升,成为人身险业务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打破了此前分红险占比较高的格局,同时,费率市场化改革倒逼各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保障型产品占比,行业整体经营效益明显提升。此外,消费者的保障意识不断提升,购买重大疾病险、防癌险等保障型产品的客户明显增多。
此外,2014年,平安寿险、新华保险、太保寿险、人保寿险、太平人寿五家寿险公司的分红险占比已经降至51%,而在2013年,这五家险企全部保险业务中的分红险占比还高达七成。
□分析
优化保险产品结构
一位人身险业内人士表示,保险费率市场化实际上就是让保险产品的价格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利用费率杠杆调控保险供需关系,提高保险交易的效率性。
据了解,人身险费改政策实施对于保险业整体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开发市场定价将对企业带来收益比拼,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必须严抓资产管理,只有能赚取更多收益的保险公司才能给消费者带来更大吸引力;另一方面,保障型产品数量的增加,将提升保险的吸引力,有利于普及保险知识宣传,树立保险业新形象。
事实上,随着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以及监管部门提出“增加保障型保险产品数量”的要求,我国保险产品结构正在得到优化。2014年,普通型寿险保费收入达4428亿元,同比增长265%;产品结构得以优化,普通型寿险占比从2012年的8%上升到2014年的26.6%,成为人身险业务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打破了此前分红险“一险独大”的失衡格局。
上述数据同时显示,在产品价格回落和保障程度提高后,消费者的保障意识被进一步激发,购买重大疾病险、防癌险等保障型产品的客户明显增多,此外,费改实施后,行业整体经营效益明显提升。
保险公司间竞争加剧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和保险监管创新,人身险费改政策即将全面落地。
监管部门在分红险费改中也对可能出现的价格战等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考虑。例如,在后端有较为严厉的约束,如严控准备金要求,规定分红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为定价利率和3.0%的较小者,以防止有保险公司不计成本地抬高预定利率,严控非理性价格战。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告诉记者,随着费率市场化进程,在分红险领域将迎来一小轮洗牌过程。“市场化改革,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拥有更多定价权,虽然严控价格战,但价格之争在所难免。”王国军认为,分红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实施后,价格放开的必然结果是考验保险公司在产品和渠道两方面的创新能力。一定限度的价格战将刺激保险公司经营,只有更加适合市场的保险产品才能赢得更多消费者关注。
未来大型保险公司,尤其是分红险占比较高的保险公司有可能因为盘子太大步入一种转型难的境地,相反一些体量较小的保险公司在面对分红险费率改革时,可利用其灵活性好的特点开发一些更有吸引力的产品。不过王国军同时表示,大公司在产品设计、数据统计等方面具有的优势是中小企业无法比及的。
□影响
投资利润补贴承保损失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分红险产品在市场上受欢迎程度很高,一旦开放市场定价机制,各家保险公司将根据自身情况设定产品利率。“保险公司定价机制灵活了,可以给消费者分配更多利润,分红险产品定价也有可能得到下调。”
庹国柱认为,我国目前的投资环境以及保险业发展都已经与前几年不同,已经可以参照发达国家保险业发展情况,实现以投资利润补贴承保损失。
据介绍,此前几年由于我国保险业投资渠道相对较窄,且整体市场投资环境较差,只能严把精算关,保险业一直在关注承保利润,在利差、死差、费差上下功夫。然而随着保险资本市场投资渠道的创新,以及资本市场一路向好,保险业投资利润得以保障,以及可以实现以投资利润贴补承保损失。
“在一些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承保为负数的比比皆是,但投资能力强,完全不会影响保险公司发展。”庹国柱举例说,以安邦保险为例,该公司承保能力与其他几家老牌保险公司相比始终有差距,但近两年以来安邦在投资盈利能力上收获颇丰,最终反馈给保户的利润高,同时带动了保险产品销售。
庹国柱认为,随着分红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临近,人身险费改政策正在有条不紊的实施,这将推动寿险发展,加快寿险发展,特别在资本市场一路向好的情况下,投资收益很有可能持续向好。
京华时报记者 牛颖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