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分院召开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会议
2014年5月27日上午,林区分院召开两级院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会上,传达了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宣读了《关于在全省林区检察机关开展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就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认为,办案安全需要常抓不懈、防患于末然。必须正确处理好加大办案力度与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办案安全的关系,克服各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安全为天、严防死守、确保办案安全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办案的自觉性。
会议强调,思想认识上要时刻警醒,确保树立“安全第一”的办案理念,制度落实上要不折不扣,确保安全防范“全覆盖无缝隙” 要把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不断强化完善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检察长、办案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案件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办案安全责任体系,不能“打酒只问提壶人”。按照“谁领导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看管谁负责”的原则,要以强化制度执行为抓手,确保办案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一是严格实行安全防范“一案一预案”制度。二是严格实行看审分离制度。三是严格抓好重点环节的安保工作。在犯罪嫌疑人到案、办案僵持、口供突破后等时间段,时刻注意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变化与情绪波动,有针对性地提高安全防范等级。在上下车、去卫生间、上医院、指认、起赃等关键时点,要死看死守,防止细节出现漏洞,做到“分秒不脱、寸步不离”。
监督协作要及时到位,确保办案安全未雨绸缪。分院党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应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加强办案过程实时监控。坚持做到“五查五看”即查预案,看办案部门对安全防范工作是否重视;查程序,看办案部门是否严格依法办案;查现场,看办案工作区办案人员是否脱岗、漏岗,杜绝二楼以上及院外讯问;查录像,看办案人员是否有刑讯逼供或变相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行为;查款物,看扣押、冻结款物的管理、处置是否符合法律和高检院、省院规定。二是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对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有无不文明办案、不依法办案、有无存在刑讯逼供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回访,进行严格监督。
会议号召,越是办案任务繁重,就越要重视规范执法,越是工作压力大,就越要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要时刻紧绷办案“安全弦”,做到防范有预案、执法按规范、应对有策、防患于未然,筑牢办案安全防护网,从根本上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