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家子求职心切帮女儿转正引“郎”入室人财两空

18.06.2014  12:44

  中新网台州6月17日电(见习记者谢盼盼通讯员叶菲潘睿)本以为招了个好女婿,却没想到“引狼入室”,痛失钱财。浙江台州的林某一家人为帮女儿转为正式员工,先后被“上门女婿”陈某(化名)骗走40多万元。陈某骗钱的原因竟是为和前女友结婚买房。6月17日上午,浙江台州三门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这起令人唏嘘的诈骗案。

  陈某和林茜同在三门火车站工作,林茜是售票员,而来自广西的陈某是铁路局的正式员工,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建立了恋爱关系。

  林茜家庭条件还不错,唯一遗憾是她还不是铁路局的正式工。2012年2月,两人准备要结婚了,陈某以没钱结婚为由,向林奶奶借了5万块钱,此外,陈某还以买车为由,问林爸爸借了10万元,又向林奶奶借了5万元。

  2012年3月,陈某与林茜登记结婚了,结婚后陈某便搬到了林家去住,成为了上门女婿。

  陈某知道林家人最关心的就是林茜的工作,他想到自己曾跟林家人说过,可以托关系帮林茜转成正式员工,便开始谋划这个“骗局”,他跟林家人说他有个在南宁铁路局当处长的堂哥叫陈某军,但需要40万元去打点关系。

  之后陈某找来同乡,即干姐姐吴某,让她来冒充陈某军的老婆李某芳。2012年10月份,陈某给林茜打电话说已通过关系办好手续,让林茜赶紧把钱打到李某芳的银行卡上。于是,林茜把215000元打到李某芳的卡上,过了两天又把剩下的185000打了过去。

  当陈某拿到转账到银行卡上的钱后,他一路赶回广西老家买房。原来数月前陈某和前女友刘某(化名)复合了,二人准备在家乡买房结婚。之前陈某听说家里的一个房产公司正搞打折活动,迫于手里没钱便策划了这么一起骗局。

  2012年11月,陈某与林茜办理了离婚手续。可陈某竟然还不死心,继续用花言巧语哄骗林茜,一个多星期后两人竟又复婚。而陈某的谎言却未终止,2013年1月,陈某以给林茜买车为由,又从林茜处骗得了55000元,他竟将买来的新车登记在了另一个女友宋某(化名)名下。

  就这样陈某用骗来的钱买了房子、车子,周游在妻子和两位“前女友”之间忙得不亦乐乎。

  实际上,林茜寄出两笔钱后曾多次给李某芳打电话,可李某芳不是关机就是占线,其后她又给陈某打电话,陈某都以工作忙、在外地等原因敷衍她,心灰意冷的林茜选择了报警。

  据陈某交代,自己确有个亲戚叫陈某军在南宁铁路局上班,但只是个普通科员,根本不可能帮林茜调动工作。庭审中,陈某自愿认罪,并表示欠林家人的钱会尽量想办法还上。

  三门法院将择期对该案作出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