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法院成功对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进行财产保全

26.06.2019  18:41

    近日,北安市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成功对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进行了财产保全,在北安市铁南派出所民警及铁南办事处业旺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依法扣押了附带民事被告人李某塑料颗粒物,价值人民币17万余元,财产保全措施充分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日后的执行工作奠定了基础。

    北安市法院受理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害人暴某担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的财产容易被亲友转移、变卖、藏匿,附带民事部分不能顺利得到赔偿,遂第一时间向法院书面申请财产保全。

    北安市法院通过询问申请人暴某掌握的被告人李某的财产线索,经过调查核实,在法定期限内做出裁定,决定对李某财产进行查封扣押,财产保全行动立即执行。

    北安法院制定了周密、严谨的实施计划,将干警分为四个小组:抽调刑庭干警对被告人李某的妻子进行询问,了解相关财产情况;一组干警对申请人掌握的财产藏匿地点进行调查核实;抽调女法官及女法警控制被告人李某妻子的情绪;抽调政工科干事对财产保全现场进行全程录像、拍照留证。

    6月13日上午9时,各小组统一行动,执行局局长付长俊率队到达北安市铁南区一塑料粉碎车间仓库,向被告人妻子高某说明来意,高某并不配合,情绪激动,谎称仓库已经出租,塑料颗粒系承租者财产,并不归其所有,但又拿不出有效出租合同等证据,执行法官耐心劝阻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在铁南派出所两名民警、铁南街道办事处业旺社区两名工作人员、申请人的见证下对部分塑料颗粒物进行查封扣押。

    执行干警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塑料颗粒物进行分类检斤过称,扣押工作一直持续到下午六点钟,大家放弃了午休时间,以车盖为餐桌快速结束午餐,顶着烈日持续工作了九个小时,双方当事人、见证人在查封财产清单上签字确认后,顺利完成了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措施让被害人吃下一颗定心丸,也有利于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及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