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违法成本高,过节千万别任性!哈市交警部门加大夜查酒驾力度

25.09.2018  19:47

中秋小长假来临,随着市民走亲访友、饮酒聚会的机会增多,哈市交警部门也加大了对酒驾、客运车辆、大货车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节日期间交通安全。同时,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酒驾违法成本太高,过节了也决不能任性!

9月21日晚,松北交警大队在祥安南大街与世茂大道交叉口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20时46分许,车牌号码为黑A1**QC的长安铃木轿车从世茂大道右转准备祥安南大街,见到有执勤交警,驾驶人立即放缓车速打算调头逃走,被民警发现并拦下。经检测,该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26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2时50分许,在大耿家转盘道上桥,松北交警大队民警对车牌号码为黑AZ**9U的宝来轿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涉嫌酒后驾车。驾驶人侯某某称,中午时他跟朋友在一家饭店喝酒,下午饮茶后觉得已经醒酒了,晚上便自行开车回家。经检测,该男子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67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3时25分许,民警对车牌号为黑AZ**73的奥迪吉普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涉嫌酒后驾车。驾驶人张某某称,他今天乔迁之喜,晚上在家喝了一瓶啤酒,打算从松北回学院路。经过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9mg/100ml, 张某某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侯某某、张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23时40分许,在利民大道附近,松北交警大队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黑A4**53的丰田轿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涉嫌酒后驾车。驾驶人杨某某称他刚在饭局喝了两瓶啤酒。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为112.65mg/100ml, 杨某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杨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酒驾的违法成本

从2011年5 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酒驾得到了有效地遏制,但是仍有一些驾驶人以身试法。接下来就给大家算算酒驾的违法成本有多大。

1、 饮酒驾驶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20mg/100ml,小于 80mg/100ml。

直接成本:驾驶证记 12 分 + 暂扣 6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10 日以下拘留 + 并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 醉酒驾驶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80mg/100ml。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处 15 日拘留 + 5000 元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0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 酒驾或者醉酒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直接成本: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吊销机动车驾驶 + 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