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鼻气味没有了!” 大庆市大同区: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10.09.2019  11:50
  “现在晚上再也闻不到刺鼻的气味了!真没想到检察院还能把这事儿给解决了!”9月9日上午,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检察院第四部检察官回访大同区悦升塑料销售部附近居民,了解环境治理情况时,居民老丰高兴地说。   两个月前,大同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大同区老山头乡永太村采油七厂北二路西一家企业违法加工废塑料,对当地群众的生活环境造成很大影响。
  按照联合执法的意见,区环保局将该线索反馈大同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接到这一线索之后,大同检察院迅速与环保局接洽研究具体监督治理方案。经研究,一致认为,通常情况下,污染企业为了躲避检查,一般会选择夜间生产的方式。为此,该院立决定由第四检察部、法警队的人员与区环保局开展联合检查。
  在突击检查中,发现这是一家私人作坊。经查,该作坊注册于2018年7月,厂区面积120平方米,厂区内有1台70型粉碎机,2台塑化机,1台颗粒机,1台烟尘处理器,一个2立方米的废液池。同时发现,该作坊一直未履行环评手续,无任何环保处理设施,厂区露天堆放有大量废塑料编织袋,厂区西侧冷却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经由围墙处排污口外排,散发出刺鼻的气味。   联合调查组对这些情况予以拍照、录像并作现场勘查笔录,固定证据。
  在现场调查后,大同区检察院及时成立了专案组,经过周密的取证和补充调查后,向大同区环境保护局制发了“及时处理大庆市大同区悦升塑料销售部违规生产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不受侵害”的检察建议。同时,还建议环保局加大流动巡视执法检查力度,对大同辖区其他同类生产企业加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
  检察建议下发后,大同区环境保护局积极配合,依法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查封了造成污染的小作坊,禁止其继续生产,督促其办理环评手续,经验收合格后,再予生产。同时对辖区其他相同规模的生产企业进行系统性检查,督促合法生产经营。   “蓝天、碧水、青山、绿地、清新的空气,是我们向往的理想家园,检察机关要主动作为,为建设生态、宜居的家园履职尽责。”大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明表示,这次治理的小作坊污染只是该院整治面源污染问题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该院还要进一步加大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力度,加强检察公益诉讼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为保护“黑土地”提供检察服务、打造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