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显刚带队到省法院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
4月2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显刚带领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到省法院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参观了省法院党建大厅、领袖故事长廊、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监督墙、院史馆、图书馆、全省法院机关深化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司法之光文化长廊。参观后召开座谈会,就省人大如何监督支持省法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讨论交流。
李显刚指出,近年来,省法院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突出司法为民宗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坚守公正司法主线,大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持续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法院系列改革,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许多工作指标在全国法院名列前位。新一届省法院班子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强化思想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纵向争晋位、横向争站位、工作争创品牌”为新的工作目标,着力在“执行合同”和“破产办理”两个专班指标提升上持续发力,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体现了省法院更高的政治站位和积极作为担当。
李显刚强调,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2019年1月制定出台《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据上位法,结合条例实施情况,2022年12月再次修订,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工作监督,专题听取省法院关于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监司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主题教育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基础数据要清、掌握情况要准、问题建议要实,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时提供参考。
李显刚要求,要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及省委对人大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完善与法院的沟通机制,提高法院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增强人大开展监督的主动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支持法院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同提高监督实效。
省法院院长党广锁强调,省法院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主题教育的引领推动下,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审判工作始终,进一步实化服务措施,公正司法,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龙江振兴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和省法院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