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人防办原副巡视员鞠兴久被开除党籍 判12年

12.10.2015  10:32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投诉中心关于典型投诉问题的通报

  一、哈尔滨市人防办原副巡视员鞠兴久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问题。鞠兴久在退休后被聘为某集团公司顾问期间,违规插手工程建设,为其他企业联系工程项目,索取收受企业贿赂人民币21万元。目前,鞠兴久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二、五常市房产住宅局违规收费问题。五常市房产住宅局违规收取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10. 12万元,超标准收取企业房地产抵押评估费14. 6万元。五常市监察局已责成该单位立即整改,并给予该局副局长杨利行政警告处分。

  三、绥芬河市环保局超越职能权限,干预企业选择权问题。绥芬河市环保局滥用权力,对尾气不合格车辆指定维修地点进行治理。对维修后车辆不进行复检,即直接核发环保合格标志。绥芬河市政府已责令该部门立即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分别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绥芬河市环保局局长崔巍、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副局长刘秀斌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商广营、李家梁进行责令检查。

  四、鸡西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履职不到位问题。2014年9月,该中心在某项目施工招标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超期收取部分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违背了招投标工作应严格遵循的三公原则,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目前,鸡西市政府已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招投标中心主任王玉堂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招投标中心副主任、采购科科长王俊彦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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