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办《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出部署。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部有关负责人。
问:请问在当前形势下印发国办《意见》有何特殊的背景和重要的意义?
答: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连着农业和农民,一头连着工业和市民,亦工亦农,既与农业密不可分,又与工商业紧密相联,是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意见》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为主线,明确了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系列大问题,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意见》的印发,对于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发展重点、形成支持合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有了长足发展,到2016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1万亿元,占制造业比例为19.6%,成为行业覆盖面宽、产业关联度高、中小微企业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用强的基础性产业。实践证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一是有利于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2:1,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5%,在供给侧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绿色生态的各类食品和加工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二是有利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农产品加工业从业人员1566万人,每亿元加工营业收入约吸纳78人就业,农民人均收入9%以上来自农产品加工业工资性收入,带动1亿多户原料种养殖户增收致富。三是有利于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农民合作社中有53%发展加工流通,7.8万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重组供应链,推进农村产业交叉融合,让农民分享增值收益。四是有利于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农产品加工园区1600家,汇聚了3.5万家企业,形成了一批知名品牌和产业集群,把资源要素、就业岗位和附加价值留在农村、留给农民,为农村吸引人口聚集和公共设施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但也要看到,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和消费不断升级,农产品加工业也面临产业布局不尽合理、生产方式比较粗放、企业成本不断上升等问题,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大力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办印发《意见》,对于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必将产生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问:《意见》设定的发展目标能否达到?
答:确定目标对于引领发展十分重要。《意见》提出,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4:1,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8%;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进一步提升,达到75%。要看到“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将保持中高速增长,并设定了6.5%的年均增速目标。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消费升级对加工制品需求旺盛,预估未来5年农产品加工业也将保持年均不低于6.5%的速度。如果按照未来5年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速4.0%测算,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预计可达到2.4:1。同时也要看到主要农产品的综合加工转化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将快速释放,预计到2020年粮食、蔬菜、水果、肉类的加工转化率可分别提高至88%、13%、23%和17%,到2025年提高至90%、30%、35%和45%。从权重分析看,2020年68%和2025年75%的目标,既有历史数据、国际数据比较,又充分考虑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政策推动、市场拉动、科技驱动和农村产业融合带动等方面的因素,我们认为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问:《意见》为什么要强调优化结构布局?
答:我国一些地区存在农产品主产区与加工产能、原料品种与加工需求、公司与农户、加工与下游制造业、科研与产业“五个不对称”的问题。所以国办《意见》在产业布局上把握了三个原则:一是生产与加工相结合。在大宗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区域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等。二是加工与市场相结合。紧扣市场消费新需求,在大中城市郊区发展主食、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和净菜加工等。三是加工与产业扶贫相结合。在贫困地区发展原料生产、绿色加工等。同时,在适宜区域支持配套建设仓储物流体系、综合利用园区等一体化平台建设等。
目前,我国很多地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落后,每年产后损失相当于1.5亿亩耕地的投入和产出被浪费掉;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不足,一般性、资源性的传统产品多,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少;主食社会化供应不足,一些地方依赖摊贩和作坊供应主食。所以,国办《意见》针对这些问题,在产业结构上坚持“四个维度”:发展农产品初加工,解决当前农产品产后损失大的问题;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满足不同人群对营养健康功能性食物的新型消费需求;发展主食加工,解决当前主食社会化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发展综合利用加工,解决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利用不足、农业农村资源环境压力大的问题。可以讲坚持了问题导向,很有针对性。
问: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于农村产业融合有什么作用?
答:农产品加工业前延后伸、左右拓展、带一促三,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具有天然的链接功能,发挥着重要引领带动作用。国办《意见》明确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多种业态发展。一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接二连三”发展加工流通促融合;二是重点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前延后伸“接一连三”促融合,鼓励企业打造全产业链,构建利益联结机制;三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农产品工业渗透融合,创新现代农产品加工模式,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四是以园区企业群体为依托,创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网络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和融合发展先导区。《意见》很好地贯彻了创新理念。
问:《意见》提出引导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其出发点和着力点是什么?
答: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最根本的要靠科技、要靠人才,要苦练内功。当前农产品加工业技术装备能耗高效率低、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知名品牌尤其是民族品牌缺乏、领军人才和企业生产高技能人才缺乏。《意见》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一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农产品加工重点领域,优先支持果品、蔬菜、茶叶、菌类和中药材等营养功能成分提取技术研究,开发营养均衡、养生保健、食药同源的加工食品,更好地服务于健康中国建设。加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二是加速成果转化推广。组织科企对接活动,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加工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等获得合理收入。三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作用,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先进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培育一批能够展示“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优质形象的农产品加工品牌。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机制,培育一批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培育一批生产能手和技能人才。支持大中专院校开设农产品加工、食品科学相关专业。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创业创新孵化园,加强农村创业创新培训。
问:国办《意见》针对企业经营困难有何扶持措施?
答:当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运营成本加大、各种负担比较重、利润空间被压缩;流动资金压力较大,特别是季节性收购资金贷款难、贷款贵;专用原料基地和初加工设施用地土地流转困难,有的难以拿到用地指标。国办《意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在财政支持上,要求有关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各地要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公共设施建设等。在税收政策上,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调整完善和明确初加工优惠范围。在金融服务上,加大对绿色加工、高效利用、食用安全等领域信誉良好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各环节,农产品收购、加工产业链条的贷款支持和服务,创新银担合作模式,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用地用电政策上,深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入股、联营等形式用于兴办加工企业。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的价格政策。我们相信,随着《意见》政策措施落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环境将更加优化。
问:一份部署,九份落实。请问农业部如何发挥牵头作用,积极推动国办《意见》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答:《意见》提出了“农业部要发挥牵头履行规划、指导、管理、服务等职能,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要求,我们将把宣传贯彻落实好《意见》作为一项战略性、长期性的工作,一环扣一环地抓好落实。一方面要积极宣传贯彻好《意见》精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到企业和农户广泛知晓。同时按照《意见》的要求,大力宣传地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贯彻落实《意见》的热潮声势。另一方面要推动落实好《意见》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好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和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组织开展精深加工技术研发、标准制修订和科企对接工作,宣传推介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加工品牌目录;深入开展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以大中城市为重点,以“中央厨房+物流配送+门店”等为主要模式,培育一批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和“老字号”产品;扩大综合利用试点范围,在已有县、园区和企业综合利用试点的基础上,推出一批综合利用模式;支持加工园区融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为返乡下乡人员提供载体和平台,继续办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