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非办公类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审核集中采购公告

25.06.2015  16:56

  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对非办公类国有资产租赁等合同审核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现邀请国内正在执业律师事务所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非办公类国有资产租赁等合同审核服务集中采购。
  二、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92500元。
  三、项目内容:非办公类国有资产租赁等合同审核,合同数量:385份,采购预算:192500元。其中:第1包65份,预算32500元;第2包64份,预算32000元;第3包64份,预算32000元;第4包64份,预算32000元;第5包64份,预算32000元;第6包64份,预算32000元。
  四、审核工作完成期限:自收到待审查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成果提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五、潜在律师事务所的报名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依法设立且正在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对中标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要求:
  (一)自行向出租单位调查核实有关房产权属、消防验收、是否存在承租方拖欠租金及金额、租金收入总金额及上缴省财政总金额等情况,联系方式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供;
  (二)依法严格进行审查,并对每份合同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三)对整包合同出具综合审查意见;
  (四)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及综合审查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五)中标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不符合要求,本机关在今后购买类似服务中将予以限制。
  七、报价要求:潜在律师事务所原则上采取分包报价提供服务,但也可以总体报价提供服务。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17时。
  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直接报送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人:姚羽洁,电话:14704614170,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邮政编码:150001。律师事务所报名资料包括:填写完整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非办公类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审核集中采购报名表(须明确一次报价)(附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报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报价人员授权委托书(报名时须携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参加报价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竞争性谈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非办公类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审核集中采购报名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