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13.06.2014  02:34
 
  1月25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大会精神,全面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并对办党组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办党组书记、主任、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宋伟作总结讲话,并对进一步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行部署。省委第六督导组组长李福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督导组全体成员到会指导。
  会上,李福民同志代表督导组对省政府法制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政府法制办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取得明显成效。活动中,主要领导和党组成员带头示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问题,把开门搞教育,边学边改立行立改贯彻活动始终,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三个环节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对下一步工作他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王宪魁书记在中央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扎实做好今后巩固路线教育成果的工作。
  随后,宋伟同志对全办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效进行了全面回顾总结。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全力抓好整改事项的落实。对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任务,必须按照责任分工,严格按时限要求进行整改落实。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要紧盯不放、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都有始有终。二是坚决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抓好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形成党员、干部自觉落实群众路线的压力和动力,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全办长期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不散、热情不减、标准不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经得住时间检验。三是切实加强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纪检组全程跟踪检查,党组定期听取汇报监督机制。纪检组要对照整改台帐逐项督办,时时跟踪检查,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力的要进行通报,对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