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北安市法院让法律有温度 给群众以温暖

12.10.2021  00:20


    近日,北安市法院受理了原告申某与被告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申某因病住院进行手术治疗后病情加重,经鉴定该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原告评定为十级伤残,故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合计12.6万余元。

    经过开庭审理及合议庭合议,扣除被告医院垫付3.5万元,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合计9万余元。随后,北安市法院收到了申某送来的一面锦旗,以此表达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感谢。

    北安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民生权益保障,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为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