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记全省办案标兵、虎林市法院法官张淑梅
每年如期而至的省院表扬信,都有虎林市法院法官张淑梅浓重的一笔。2018年,她个人办案数位居全省第8名,被授予全省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走过而立之年的张淑梅,在同事的眼里,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汉子,在女儿眼里是不停旋转的“大风车”。急是她的性格,快是她的风格。与时间赛跑,高负荷工作,“五加二”“黑加白”是她工作的常态。
工作之初,张淑梅在法院担任书记员,一个人负责全庭41%的案件的调查、庭审记录、整卷入档工作。虎林是农业大县,11个乡镇、85个行政村,送达对象多是早出晚归的农民。没有车,丈夫就骑着摩托车带着她起早贪黑地走乡串屯。
担任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后,她负责审理的多是民间借贷和金融贷款案件。案件来的急,批量呈现,最多的时候,她一年接手600多个案件,一个月开庭80多次,有时一天工作时间近20个小时。
2016年国庆前夕,200多名农户因将土地包给一家合作社种植青贮,收不回钱,起诉立案。此案涉及人数多,矛盾很尖锐,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此时,她正陪同丈夫外出手术,手术治疗的3天里,她每天50多个电话,调查、了解,和农民代表沟通……回来后,更是马不停,多方查证、调解。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审结249个同类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7年中秋节前夕,一桩金融借款纠纷涉及119个同类案件,民庭4个审判厅同时开庭,她作为主审人,奔跑在4个审判厅,“流水”审理。仅仅一天,119个案子全部结案……
每一枚勋章都讲述着她拼搏的故事。多年来,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鸡西中院办案标兵、优秀法官、全市法院调解能手、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标兵。今年,她荣获了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张淑梅说:“成功没有捷径可走,荣誉是奋斗出来的,爱拼才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