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台考核办法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

27.05.2017  07:03

      新华社哈尔滨5月26日电(记者潘祺)日前,黑龙江省委出台《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及《关于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成效的考核办法(试行)》,着力从解决最突出问题入手推进政治生态建设,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据介绍,黑龙江省将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个意识”更加牢固,领导班子凝聚力更加增强,选人用人更加公正,正风反腐更加深入,努力使全省党内政治生态实现根本好转。

      为保证相关措施落到实处,黑龙江省委将成立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各市(地)和省直部门考核一次。对综合评价好的,予以表扬,并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价较好的,予以肯定;对综合评价一般的,由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综合评价差的,由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必要时进行问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