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警方出台优环境25项新举措 办港澳通行证无需交验户口

23.12.2015  18:34

  东北网讯(黄庆 实习记者周秘 记者雷蕾)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局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哈尔滨市发展环境,该局以“审批程序最简、时间最短、办理最快、服务最优”为目标,结合公安工作职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

  哈尔滨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25项具体措施,其中取消审批项目10个、缩短审批时限20项、下放审批权限18项、简化审批手续5项。

   简政放权高效服务

  经保支队缩短了金融单位营业网点的验收审批时限;户政支队缩短了全部户籍业务审批时限,由市局户政部门负责审批办理的户籍业务,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消防支队缩短了3项消防行政审批时限;治安部门缩短了爆破作业许可等3项审批时限。

   取消、简化审批手续

  治安支队取消了10项特种行业审批的项目;出入境管理局简化了5项办理港澳通行证件审批手续,办理港澳商务备案的申请人和省内就近办证、全国流动人员异地办证的申请人取消提交社保证明,只需本人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注册个人信息,民警即可办理。同时,哈市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无需交验户口簿即可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

   下放行政审批权限

  交警支队下放机动车驾驶证异地转入业务1项审批权限,方便当地群众就近办理外地机动车驾驶证转入业务,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机动车驾驶证异地转入业务”办理权限下放到县(市)交警大队车管分所;户政支队下放17项户口审批权限,其中13项直接到派出所办理。其中,哈市九区内的农业户口公民,可以迁入九区内非农业户口配偶处,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服务范围拓宽

  出入境管理局将省内户籍居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范围扩大到全市9区9县(市)出入境办事大厅;交警支队在先锋路5号开设了太平大队车管分所,方便市民就近办理非现场违法处理、驾驶证审验、补证、换证、降型、提交身体检查证明、国产小型客车注册登记、临时号牌发放等业务;治安支队设立流动办证车,为养犬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拓展网上办事功能

  出入境管理局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平台,为群众提供实时在线服务,群众可以使用手机搜索并加关注“哈尔滨出入境在线”即可享受到答疑解惑、政策咨询、在线求助等实时服务;治安支队开通哈尔滨保安服务网站,为企业安保提供服务;交警机动车管理部门开通互联网上车管所,已实现信息查询、业务咨询、表格下载和部分在线服务等项功能。群众通过网上远程自助办理驾驶证遗失补证、期满换证、超龄换证、损坏换证,机动车辆网上选号、补换领车辆号牌、预约检车等业务,车管部门将进一步依托科技信息建设对“网上车管所”进行技术改进,完善在线服务项目,实现让群众“打个电话上上网、足不出户办业务”的工作目标;指挥中心继续完善接处警网上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建设,拓展应用视频报警、短信报警和微信报警以及路灯杆报警等多种新型的报警方式。

   开辟绿色通道

  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最快捷服务,对外埠在哈见义勇为或英勇救险、救助、被各级单位评选为“十佳”先进人物等受到表彰奖励、获得荣誉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引进的人才,自愿来哈市工作及来哈投资人员,由本人、单位或组织来函或持介绍信,不经任何审批,可直接到市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禁毒支队对承担的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许可证审批提供上门服务;消防支队针对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施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指导;治安支队为企业保安员从业资格考试提供上门服务。

   规范窗口管理

  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一方面是按照能进则进、应进全进的原则,市局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另一方面是规范窗口服务,严格落实“说好每句话、接待好每个人、办好每件事”的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12389、84279110、87660110。

  据悉,今年以来,哈尔滨市公安局继续扎实开展“百千万助企行动”,共为企业解决各类实际困难33711件,处理涉企纠纷2461件,破获涉企案件943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2亿余元,收到锦旗感谢信共1529封。围绕企业需求,今年“助企服务平台”共受理咨询求助1790件,实际处理1777件,实现了互联网、微信群、QQ群同时受理和回复企业的咨询求助。

  2015年,哈尔滨市公安局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无障碍、快捷化服务,先后简化审批环节和程序358项,大力推进“互联网+”,实现了网上预约、代办、查询、下载等业务,推出了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告知服务等贴心服务模式,让企业和群众随时随地就可以对要办理的事情了解清楚,进一步畅通业务办理渠道,不让群众跑冤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