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加价提车”等行为最高可罚50万
23.12.2014 14:45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生活报讯 (见习记者陈明菲) 22日,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规范哈尔滨市区内汽车销售服务企业价格行为,哈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销售服务企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对于不明码标价和巧立名目虚假优惠、虚假折扣、虚假促销、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价格欺诈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最高处以50万罚款。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从2015年1月21日开始,覆盖市区范围内所有汽车销售服务企业的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等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和涉嫌价格垄断的行为。
其中,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包括:不明码标价、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价外加价销售商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以及未公示代收、代办手续费等行为。
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包括:维修或者更换配件时只收费未服务或少服务,计算工时费时多计或重复计数产生质价不符、虚列服务项目或工时费、收取PDI监测费等不合理费用,标价签或其他宣传材料上标示内容与实际不符,虚假模糊宣传、虚假特价、虚假原价、谎称降价、不履行价格承诺,利用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还包括价格歧视、价格串通、低价倾销等在内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编辑:李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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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201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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