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严审加分考生造假者最多停考3年

23.06.2015  11:34

  生活报讯(记者宋菲)19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严格制定加分项目设立程序,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

  黑龙江省将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确保职责明确、办法清晰,便于考生和社会监督。

  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信息公示的内容、办法、程序、时间安排等相关要求,公示信息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项目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及中学详实、准确、及时公示考生资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专项检查。

  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网络、电话、信函等多位一体的举报申诉工作平台,及时受理加分造假举报和考生信访申诉案件,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严肃处理加分资格造假考生。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依法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一经查实,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