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监督管理

11.12.2017  14:45

  为规范我省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确保广大幼儿健康成长,省教育厅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监督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幼儿园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正确的育人导向,把每一所幼儿园办成幼儿快乐成长的乐园,让家长安心,群众满意,社会放心。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训,建立教师师德师风个人档案和专项检查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得担任教育教学工作。要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对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和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发现幼儿园存在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等不良行为,要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规坚决将当事责任人清除幼儿教师队伍,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要加强幼儿园风险管控,强化准入管理,强化技术手段监管,对教师的管理行为和教育教学行为进行抽查,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问责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要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常态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基本运行情况,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信息,特别是对重大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保障幼儿园不断规范管理,健康发展。(作者:韩雪 衣春翔)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