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切实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 提供疫情防控司法保障

04.03.2020  22:00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及依法妥善审理好涉疫情民商事纠纷的工作要求,3月2日,双鸭山中院以网络视频形式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会议学习了省法院《关于审理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民商事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及《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并对宣传及与相关企业对接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中院民商事审判部门全体干警及基层法院民商事主管副院长、庭长参加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占林参加会议并对进一步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全体民商事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做实做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注意自身防护,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学习,要在确保疫情防控不放松的基础上,保障司法服务精准到位,确保疫情期间及疫情结束后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要求,要做到审判工作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按照《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广并严格规范互联网庭审的通知》,在提前征询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采用互联网视频方式进行庭审,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认真学习省法院《关于审理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民商事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及《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研读80条指导意见及宣传50条法律风险告知内容,为审理好疫情期间及涉疫情民商事案件打好充足的基础。要加强对涉疫情民商事案件的研判,准确把握涉疫情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以省法院《指导意见》为依据,对案件是否真实涉及疫情问题做出甄别,更好的处理好涉疫情案件。要加强对《告知书》的宣传工作,为企业受疫情影响在复工复产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提示应对矛盾纠纷的处理方法,供企业经营决策参考,以更好地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助力复工复产、正常经营,为疫情防控经济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