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 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10.09.2020  11:29

近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落靠责任,以有效监督执纪狠刹奢侈浪费歪风,努力营造厉行节约的良好风尚。

提高思想认识 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大力整治餐饮浪费之风。要督促提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节约粮食、制止浪费的思想行动自觉,从我做起、模范践行。

立足职能职责 以有效监督执纪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突出监督重点。重点监督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是否存在超标准、大吃大喝、违规饮酒等问题;单位食堂是否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饮食,是否做到勤拿少取碗盘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个人餐饮消费,是否存在浪费食品等问题。

形成监督合力。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强化主动监督、下沉监督和日常监督。要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餐饮浪费行为纳入“四风”问题举报受理范围,紧盯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接待宾馆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同时把违规吃喝、餐饮浪费问题作为巡视巡察的重点内容。

严格执纪问责。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公款相互宴请等行为严肃查处,对违规吃喝、餐饮浪费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压实落靠责任 推动健全和落实制度规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市(地)纪委监委要与机关事务管理、接待等部门负责人,省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企业高校纪委要与联系部门或所在单位负责行政、食堂等工作的负责人开展一次提醒谈话,督促其切实做好反对食品浪费相关工作。

要督促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国有企业商务接待、单位食堂和接待场所管理等有关规定,细化相关要求,并严格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