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加快完善地方大气污染防治立法

23.06.2016  22:17

  日前,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视察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视察报告客观地总结了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准确地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当前黑龙江省空气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切实改善黑龙江省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公众对大气环境质量满意率。

  组成人员建议,要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建立更加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加大执法监管和法律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对企业生产过程监管。要管控燃煤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煤炭储运、销售、燃烧等环节监管力度,制定实施燃煤总量控制规划和煤炭消耗总量消减目标,强力推进城市供热锅炉拆并整合,燃用低质煤炭的锅炉全部改造为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锅炉。要加强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2017年年底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整治建筑扬尘等,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要加大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支持。要加快完善地方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抓紧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记者闫紫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