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哈中心支行加速推动企业银行间直接债务融资
黑龙江日报讯(张英奇 马辉 记者李播)近日,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出台了《2016年黑龙江省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推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全省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规模。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力争2016年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较上年增长20%以上,以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和行业为导向,以国家、省内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基础,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切实做好债务融资工作。努力探索水利、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重点项目的债务融资方式。积极推动石油石化、农副产品加工、文化、科技等行业所属企业扩大债务融资规模;有效拓宽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和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渠道。
《实施方案》突出强调九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债券市场调研。了解我省具备发行条件的企业数量,研究企业发债融资存在的障碍和困难,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帮助企业提高发债意愿。二是建立债券发行企业储备资源库。在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中,筛选出融资意愿较强的优质企业,分层次对企业进行辅导,做好发债企业的项目储备,使发债工作步入“储备一批,运作一批,发行一批”的良性轨道。三是建立黑龙江省债券发行专家库。优选出一批从事企业债券发行实务的专家,组成黑龙江省银行间市场债券发行专家库,在财务辅导、材料申报、信用评级、债券承销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辅导,促进企业尽快符合发债条件,实现发债融资。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利用主要媒体普及债券融资基础知识,宣传有关扶持和优惠政策,普及直接债务融资知识,增强公众意识。五是组织培训推介。邀请交易商协会的专家举办专门的债券融资知识培训,提升企业高管人员的发债意识,加深企业对债券融资条件、程序、优点的认知程度,转变企业的融资观念,增强企业债务融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六是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承销力度。引导各承销银行积极开拓市场,加大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力度,有计划、按步骤完成好全年的承销工作。引导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两家承销商,积极参与黑龙江企业债券发行的承销及分销。七是加速金融产品创新。引导各家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债务融资工具的发展,有效扩大企业融资规模。八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引导各承销银行加强与总行和交易商协会的沟通联系,协调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推进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顺利进行。九是发挥政府的引导组织协调作用。
编辑: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