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保贷款咋办理? 哈尔滨人社局权威解答热点问题

12.06.2015  15:16

  新晚报6月12日讯 随着《哈尔滨市生活困难群体助保贷款实施暂行办法》本月施行,哈市困难职工可由政府贴息担保、银行贷款缴纳养老保险,直至领取退休金后分期还款。哪些群体可以办理助保贷款?最多可以贷款多少年?连日来,很多市民向12333咨询助保贷款相关政策以及办理方式,对此,市人社局就助保贷款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贷款须知

   对象: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间断缴费和因下岗失业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原因无力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额度: 助保对象按自由职业者缴费规定,以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能超过缴纳养老保险费总额。

   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2年,其中宽限期(贷款发放日至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前)不超过5年,偿还期不超过7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起至贷款结清时)。

   利息: 借款人未达到退休年龄前贷款缴费产生的利息由财政承担;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领取条件后由借款人承担利息。

   偿还: 1.自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借款人按银行规定等额本金按月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有偿还能力的,可以部分或全部提前还贷款,但须在还款前30日内向贷款银行提交申请,履行提前还贷手续后,向市企业职工托管中心报备。

  3.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发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须先还清贷款本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据,社保经办机构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 助保贷款只能用于助保对象缴纳本人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提取现金。

   申办流程

  申请人与一名合法继承人携带申办材料到市人社局企业职工托管中心窗口提出贷款申请。

  托管中心审核、测算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出具贷款资格审批表并与申请人签订相关协议并为申请人打印欠费单据。

  申请人带齐申办材料、审批表、协议以及欠费单据到银行窗口办理贷款手续。

   申办材料

  1.申请人的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或养老保险封存单或失业证或低保证。

  2.申请人的户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与其同来的合法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