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法院助力取缔“黑车” 营造良好交通执法环境
03.05.2018 23:12
本文来源: 法院
近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大庆市交通局联合举办行政执法研讨座谈会,就如何更好地解决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过程中黑车取证难、执法难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大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顾双彦,市交通局局长刘德才,市法制办副主任李小波,市中院和萨尔图区法院、龙凤区法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座谈中,刘德才局长针对打击黑车过程中遇到的车辆查扣时限、行政执法界限以及定案证据方面的问题,向法官进行咨询。
针对刘德才局长的问题,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多角度论证。最后,顾双彦副院长做了总结性发言,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建议。一是认真规范调查取证形式和范围。交通执法机关要慎重辨别定案证据,案外人举报需要进一步查证核实。要激发群众积极性,丰富取证形式,可以采取执法记录仪、天眼取证、街道监控、奖励乘客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拉客行为,震慑违法黑车司机。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黑车不仅危害乘客安全,也对行人生命安全缺乏保障,更违反交通管理秩序,给交管部门带来管理困难,必须对其严厉打击。对于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争议问题,可依上级主管部门的答复意见进行处理,在现有的法律法规范围内严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三是充分发挥非诉行政执行功能。要严格依法受理交通类非诉执行案件,确保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得到切实履行。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在治理整顿交通违法专项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破解打黑车难题。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从社会道德诚信和经济惩戒两方面入手,确保达到应有处罚效果。
本文来源: 法院
03.05.2018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