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劳动保障监察和治理拖欠工资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24.06.2014  11:45

  近日,七台河市劳动保障监察和治理拖欠工资工作推进会议在市人社局会议室召开。全市各级人社、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治理拖欠工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七台河市各建筑企业及服务行业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和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2014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协调住建、煤管、信访等十部门共同治理我市拖欠工资工作。

  七台河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在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要扎实开展好劳动保障监察常规检查,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不留死角。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意识淡薄,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要通过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建立用工档案,准确掌握用工单位情况,提高用人单位守法意识。

  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电话、110社会联动、群众团体维权等热线的作用,要坚持专人值班接待,及时受理、迅速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案件。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逐步实行网上受理举报投诉制度,建立网下处理、网上流转的群众投诉举报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要严格执行工资保障金制度。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我市工资保障金收缴覆盖面。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减免或以房票、设备等相抵。对符合启动工资保障金条件的要及时启动,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事前预防、事中保障的作用,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要实行网格内用工单位动态化管理。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消除“两网化”覆盖“盲点”,每个网格协管员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和持续监控,将已发生工资拖欠的欠薪企业和生产经营不稳定的隐形欠薪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连续两个月不能正常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由网格内协管员及时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改进作风,树立劳动保障监察良好形象。劳动保障监察员要全面掌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执法办案程序,统一规范执法文书。同时还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紧紧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要快查快办,严禁推脱、敷衍;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全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树立劳动保障监察良好形象。

  同时,针对用人单位,七台河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指出,招用农民工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实施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劳务公司在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将工资与工程款分离,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必须实行实名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领取,本人因故不能领取时,可委托他人代领,但应摄制影像资料备查。有条件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可在指定银行,为农民工本人办理个人工资账户,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将对上述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