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法院:严打逃废银行贷款 惩戒失信立威诚信

26.10.2017  20:39

    日前,北安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涉金融机构邮储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的第二天执行款项共115 828.00元全部到位,在清理积案百日攻坚活动中,又攻破一起难案。同时,对其他同类型的借款合同案件起到了警示作用。

    2015年4月10日,北安邮储银行与被执行人虞某及郑某夫妻二人签订了借款合同,赵某夫妻及钱某夫妻同时签订了联保协议。至2016年6月北安邮储银行起诉上述当事人时尚欠借款本息103124.00元未还,判决生效后,6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北安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依法向6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相关的法律文书、告知履行的期限过后,6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给付义务,又拒绝报告财产情况,针对被执行人的行为,法院决定以此为典型,打击拒不履行给付金融机构贷款的不诚信行为,教育类似的当事人和借款人员,树立诚信履约,依法还贷的理念。执行人员在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全面对上述被执行人的存款、证券、车辆、工商经营上进行了查控,但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进了死胡同。但法院工作人员不气馁,到被执行人所在的农场、连队进行走访调查,整整一天,人、车不停,终于了解到,被执行人虞某与他人合伙购买了1台农机具正运营,故有一定的执行能力,而联保人钱某也经营一家文化用品小店,并与他人也合伙购买了1台营运的农机具。为从思想上教育被执行人的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工作人员亲自到被执行人虞某与钱某家中,一是了解倾听二被执行人的想法和实际情况,二是讲解宣传法律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虞某提出自己在银行的贷款一部分借用他人未收回不予执行的想法,法院对他的不懂法和不信守合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供追索借用他人款项的法律规定和建议。对被执行人钱某的“没花到钱就不应偿还”的想法,耐心地把关于担保的规定和案例做了宣传讲解,但钱某不但不认真听取法院的讲解而且态度极不端正,放言法院爱咋办咋办,就是不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又给他们一定的履行时间,希望能自动履行,但被执行人无视法律和法官的苦口婆心,拒不履行。

    对二被执行人的漠视法律和抗拒执行的行为,为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遵守法律信守合同,同时树立对不诚信行为的法律惩戒威严,9月29日北安法院在1名副局长和1名庭长带领下,出动警力8人,到二被执行人所在的农场连队,跑遍3、4个土豆地,在众多农工中将被执行人抓获,作出拘留15日、罚款2万元的决定。在场群众受到了深刻教育,真正意识到签了合同借了款,不是不还银行,法院也没招的事儿了!同时二被执行人虞某和钱某也受到了应有的谴责和惩罚,鉴于法律的威慑力,第二天二被执行人的家属(也是该案的被执行人)将全部款项及部分罚款125 828.00元交到法院,二被执行人也深刻反省认识错误并得以提前释放,又一起当事人妄想逃废国家贷款的案件圆满告结。申请执行人北安邮储银行的工作人员感慨道:银行发放贷款易,收贷款难啊!到了法院才体会到法律威力,同时对执行人员的严于执法、不畏艰难的精神不住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