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法院举办新民诉法解释培训新思维适应审判新常态

14.05.2015  18:03

        为扎实推进“提素质、树形象、转作风、促和谐”活动的顺利开展,适应审判工作新常态,5月8日,北安市法院组织由主管民事、执行、立案的三名副院长率领的民事、执行、立案、审监、审管办20名法官前往齐齐哈尔市参加由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举办的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培训班。

        培训为期两天,由民事诉讼法专家、法学博士为干警授课,本次培训从比较法、立法机关的态度、立法博弈、司法解释的制定等多个角度,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修改的内容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全面的解析,并结合实际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款,对修改前后的《解释》对比解析,对立案登记制、诉讼代理人资格、合并审理、应诉管辖、庭前会议、举证期限等内容逐条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参与培训的法官们纷纷表示,通过培训,既从宏观上理解了立法的精神实质,又从微观上掌握了条文的具体应用,对于法官准确理解、适用新的民事诉讼法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