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出台六项三北工程造林优惠政策

10.04.2015  12:29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及广大林农投资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全面完成2015年三北工程造林任务,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政府创新造林机制,出台了6项优惠政策。

      一是将村集体可用造林机动地、坝外地、河套地优先承包给造林户,承包年限和林木成熟期同步,承包费优惠30%。二是新增的防护林、新绿化的村屯造林苗木均由林业部门无偿提供,并由区林业部门负责规划设计。三是在河流所有堤防,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地段及低产田、沙化地新营造的水土保持林造林苗木由林业、水务、乡镇共同承担无偿提供。四是更新造林地块(成、过熟林、残次林)林带采伐减免应收育林基金的百分之二十。五是在闲田隙地造林实行谁造谁有谁受益政策,并免收任何资源承包费。六是符合以上任何一条的造林地块,经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优先免费办理林权证。七是为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大力度转换造林机制,深入挖潜,对于新增林地,提高造林补助标准,以调动民营造林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