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建立政府投资大项目财务总监派驻机制
04.09.2014 16:40
本文来源: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融资成本,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近日,平房区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参照市财政局对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派驻财务总监的做法,出台了《平房区大项目财务总监工作办法》和《平房区大项目财务总监管理实施办法》,在全市各区中第一个实行了政府投资大项目财务总监派驻机制。
平房区的具体工作模式是:平房区财政局负责建立财务总监人才库、提出财务总监人选建议,区政府统一任命并向政府单项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单位和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派驻财务总监。项目建设中,对涉及资金的重大事项,实行财务总监与项目单位负责人联签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来源:财政局)本文来源: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04.09.2014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