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检察院建立服务畜牧养殖业发展工作机制
2013年以来,佳木斯市郊区检察院针对辖区作为城区主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全国生猪调出大区,畜牧养殖业加速发展的区情,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服务职能,成立服务畜牧养殖业发展协会,为全区畜牧养殖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该院结合全区畜牧业发展的实际,经深入调研,把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重点放在畜牧养殖业上,成立了以区政府牵头,检察院、畜牧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服务畜牧养殖业发展协会,制定了章程,设立理事会办公场所,养殖户法律服务热线和维权投诉中心。指派检察官到畜牧局讲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通过对《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学习和以案释法的剖析,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召开兽药、饲料、畜禽贩运、屠宰经营业户法律培训3期,发放普法宣传单6000余份,加大了瘦肉精、兽药、生鲜乳、病死畜禽无害化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全区无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该院以服务促发展、以服务促进机制建设为切入点,探索由检察机关牵头——畜牧部门指导——相关部门配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形成了网络化服务与监管体系,为畜牧养殖行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会同公安、质检、工商、食安等多家部门开展例行检查与专项整治活动,形成执法合力,加强与公众的联系,充分利用群众的监督职能,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建立畅通便捷的举报投诉渠道,提高群众监督执法的参与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兽药、饲料和添加违禁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百姓食品安全。联合公安部门侦破一起违法添加瘦肉精案件,及时对产品进行了扣押、封存和无害化处理,有效的避免了有毒有害食品流向百姓餐桌。
该院积极协调,建立了日常巡查、分阶段专项整治和部门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共出动监督人员120余人次,检查饲料经销点35个,兽药GSP认证经营企业26家,重点抽查规模养殖场200余次,农贸市场310余次。监督销毁病死畜禽1300余头(只),驻屠宰企业监督无害化处理销毁病害肉5.05吨,转送公安等部门查处2起畜禽死因不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