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山区法院:两年纠纷两天解 速裁机制见成效

19.11.2015  16:29

        近日,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通过速裁机制,两天化解了一起拖了两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13年7月,张某与吴某夫妻二人与徐某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吴某将自己位于兴山区的某院落以12万元价格卖给徐某。徐某依合同约定分两次将房款付清,约定期限到期后张某、吴某却拒绝配合徐某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徐某与张某、吴某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吴某履行合同约定的房屋产权过户义务。2015年11月,兴山法院立案庭接到立案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主动向徐某释明了速裁程序的优势,在征得徐某同意后,决定适用速裁程序。速裁庭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张某、吴某,但二人表示不愿到法院接受调解,速裁法官决定亲自到二人家中了解情况。通过登门做思想工作,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夫妻二人第二天就协助徐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