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六项举措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18.12.2014  12:49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更好的达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要求,大庆市红岗区法院把好各个关口,狠抓案件审判质量。

        把好立案关。严格执行《审判工作流程管理规程》,按照规定立案,立案后及时电话联系当事人,并将案件合理排期,及时移送给各审判庭审理,对于即将到期的案件,催促审判庭尽快办理,防止案件超期。

        把好范围关。弄清当事人起诉的事由,严格审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乎法律要求,对于不在范围内的诉讼请求,为当事人讲解法律,说明原因。同时,按照诉讼请求了解当事人的情况,也为庭前、庭审中调解工作做准备。

        把好证据关。打官司即是打证据,提高审判质量就必须抓好证据,以事实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院主要是在开庭前进行证据交换时,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相关知识和后果,并进一步的强化庭审举证、质证、认证。

        把好适用法律关。在适用法律时,不仅要准确适用实体法律,还要保证程序合法,对程序和实体不偏不倚,适用法律时,合议庭成员认真讨论并做好笔录,对于疑难案件,上交审委会把关,确保适用法律正确性。

        把好期限关。严禁案件超审限,该院要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要在1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要在3个月内审结,对于少数疑难复杂、敏感性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

        把好干警关。法官是审理案件的具体人员,也是社会的一员,法官审理案件时难免会受到说情的干扰,为此,该院定期组织干警加强警示教育,并大力推行公开审判,使审判活动置于阳光下,让整个审判活动“看得见”、“讲得清”、“听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