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集中开庭”“打包审理” 开通刑事审判快车道
2018年1月至2月,萨尔图区法院新收刑事案件67件,其中危险驾驶案件24件,相比2017年同期上升700%。针对危险驾驶受案数激增的情况,萨尔图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对符合条件的该类案件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并在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上,不断探索“集中开庭”“打包审理”庭审模式。
“三集中”提高诉讼效率。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采取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的“三集中”形式。在庭前准备环节,实行集中送达、集中排庭,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同时告知其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审理,征求被告人意见并让其签字确认。在庭审之前,集中对被告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告知诉讼权利,为庭审的高质高效进行打下良好基础。
“打包庭审”简化庭审流程。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起诉书载明的被告人基本情况、强制措施种类及时间等,在被告人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不再当庭核实。举证质证过程中,在征求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只宣读证据的名称及证明事项。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定罪事实没有异议的,法庭调查阶段只调查量刑事实,法庭辩论阶段也主要围绕量刑意见进行,减少重复性程序,节约庭审时间,提高庭审效率。
程序作“减法”权利作“加法”。在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过程中,坚持简程序不减权利原则,即庭审程序简化了,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不能简化的权利”。在“集中开庭”“打包审理”的过程中,充分履行被告人的权利义务告知义务,确保被告人充分了解适用简化审理程序的法律后果,保障认罪的自愿性。并且对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被告人的回避权、最后陈述权等权利给予充分保障。
2017年1月至2月期间,萨尔图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最多一次审理了9件轻刑案件,全部当庭宣判,最快的一起案件仅用了10分钟,从立案到结案,最快7个工作日完成。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提高了审判效率,是兼顾公正与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一次成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