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区积极实践“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16.07.2017  11:31

香坊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牢牢把握党的纪律这把尺子,始终扭住“常态”,合理把握“大多数”和“少数”,紧紧盯住“极少数”,突出执纪特色,做到纪律手段与教育手段、行政手段、组织手段并用,努力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力推动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坚持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实践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一网两平台”(香坊廉政网站和“清廉香坊”微信、短信平台)进行警示提醒,防微杜渐。通过推行“两个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状、开展“以谈促廉”活动、深入推进廉洁从业教育等,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多提醒、常批评。严肃换届纪律提醒提示谈话120余人次。年初以来,对新任职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2批30余人次,对落实“两个责任”考核为一般和较差的15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约谈,对二级班子成员操办婚丧事宜进行提示提醒谈话6人次,区纪委主要领导对区二级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提示提醒谈话17人次,警示谈话2人次,诫勉谈话7人次,函询5人次。

二、坚持动辄则咎,直查快处。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加强线索管理,加大检查巡察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增加办案力量,实行领导包保、室办分片包案等制度,突出执纪审查重点,不断提升执纪审查质量,快查严处,保持惩腐高压态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2016年以来,共立案160件,其中,区内案件立案免处29人,党政纪轻处分7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起,处理党员干部30人,通报曝光问题16个、25人;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48件,处理65人,对25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重拳出击,惩腐肃贪。注重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既注重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又注重加强对基层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形成反腐合力。2016年以来,党政纪重处分18人,占处分比例20%,其中双重处分5人,重处分档次中开除党籍13人,留党察看4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行政开除2人,行政降级3人。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做到重拳出击、决不手软,2016年以来,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起6人。

(来源:香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