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规划要同步编制地下管廊规划

13.06.2016  09:24

  省内各城市都要普查地下管线,哈市作为全国试点,其经验成熟后拟在全省推广。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城市要在全面完成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抓紧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专项规划。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规划要兼顾城市新区和老旧城区,新区管廊规划要与新区规划同步编制,老旧城区管廊规划要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改造、管线改造、轨道交通建设、人防建设和地下综合体建设等进行编制。

  地下管廊实行市场化建设运营,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的国有企业联合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综合管廊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25年至30年。开展担保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项目收益票据,用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使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通知要求严格入廊管理,已建成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内,所有管线必须入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入廊管线单位应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管廊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包括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公益性文化企业的有线电视网入廊,有偿使用费标准可适当优惠,并由政府予以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