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发布并解答近期热点七问

19.11.2014  16:21

  异地居住医保就医取消一年后,还能再次申请,同时,哈市医保的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选择范围扩大。昨天,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在最新发布的热点问答中,医保异地居住就医最受参保人关注。

    一问: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要求有哪些变化?

  答:主要变化有两点:申请办理异地居住人员可在居住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的一所三级医院、一所二级医院变更为可选择两所综合医院和一所专科医院;异地居住人员返回哈市居住后,应及时办理取消异地就医手续。原来关于取消的要求是取消后不得再次申请办理,而现在可以在取消1年后再次申请办理。

    二问:按新的异地就医要求变更定点医院咋办手续?

  答:需携带原《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及新填写的《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经所选择医院及退休单位或异地居住地社区盖章确认的)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定点医院的变更。

    三问:对可选择的两所综合医院和一所专科医院,有何等级要求?

  答:对于医院的等级没有限制,可同时选择3家三级医院或两家三级医院、1家二级医院或1家三级医院、两家二级医院等,由参保人本人自行选择。

    四问:邮政储蓄银行账户中,如果不再有个人账户划入该咋办?

  答:应提供本人的哈尔滨银行账户复印件(如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登记备案,个人账户金额将划入本人哈尔滨银行账户中。哈尔滨银行账户可以提供:本人社保卡,需本人提前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哈尔滨银行更改社保卡上的哈尔滨银行账户的密码(初始密码000000);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更改社保卡上的哈尔滨银行账户密码,需办理本人的哈尔滨银行储蓄卡。

    五问:怎么办理慢性病卡?慢性病补贴如何使用?

  答:不需要办理慢性病卡,成功申报慢性病的人员二代社保卡里即有慢性病账户。参保人可持社保卡到有慢性病窗口的药店购买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药品,可直接用慢性病账户进行结算。

    六问:参保患者死亡后社保卡无法刷卡,如何办理出院结算?

  答:医院或死者家属需提供相关材料并及时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一科联系。死者家属申请解锁手续:死者的死亡证明、注销的户口、社保卡、身份证及代办人户口、身份证,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审核一科填写《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延迟录入申请表》。解锁后审核一科根据申请表中联系电话通知代办人进行结算,并预留2个工作日结算时间。

    七问: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退保,需要什么材料?

  答:灵活就业人员死亡的,需带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社保卡、哈尔滨银行存折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转出统筹范围外的,携带在统筹范围外地区的劳动合同、调令或出国护照。升学的,携带录取通知书。